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修订部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讨论会

24.03.2017  18:4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87次和第96次常务会议精神,对我省自行设立行政职权事项拟予以取消,按程序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进行集中修订,确保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地,及时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3月21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在省政府5号楼901会议室召开会议,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等25家省直单位法规部门负责同志及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我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取消行政职权涉及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修订草案展开讨论。会议由此项工作的牵头处室法规一处王占霞处长、法规二处李勇处长及其他经办同志参加会议。

王占霞处长就此次清理取消行政职权相关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对此次涉及到的《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修订草案内的15项取消行政职权的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李勇处长对此项工作的时效性、严肃性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参会单位围绕修订草案提出了意见及建议。此次会议,为我省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立法衔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法规一处 刘孝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