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05.11.2015  17:23
  黔教规划发〔2015〕239号    各市(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编制的《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