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印发《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3.06.2015 18:09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各州、市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威宁自治县、仁怀市民宗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附件:各处室、各单位信息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名单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全省民宗委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紧迫感
民族宗教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是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窗口,也是为领导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经过努力,全省民宗委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领导要求,与当前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工作机构和队伍不够健全;信息广度和深度不够到位等。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省民宗委年度工作部署和年度信息报送要点,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民族宗教情况。
二、着力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州民宗委、自治县民宗局直报点、委机关各处室及委直属单位要按时完成年度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积极向省民宗委报送信息,全面提高信息报送数量质量。
(一)报送任务
1、市州民宗委:每周不少于2条,每月不少于8条。每年报2篇调研报告或问题反映信息。
2、自治县直报点:每周不少于1条,每月不少于4条。
3、委直属单位:每周不少于1条,每月不少于4条。
4、委机关各处室:业务处室每周不少于1条,每月不少于4条,每年报1篇调研报告或问题反映信息。非业务处室(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室)每月不少于2条。
(二)报送要求
1、注重时效性。上报政务信息要及时,避免造成重要信息迟报、漏报。
2、确保真实性。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源于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信息中的重要事例、数字及事件,有关领导应在上报前审核,对信息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3、具有特色性。要注重深度挖掘,体现特色亮点,突出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4、力求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力求真实反映工作全貌,尽可能配备图片、影像等信息。
5、聚焦新热点。要根随国家大政方针,聚焦燃点沸点,关注民生实事,突出改革发展成果。
6、注意保密性。报送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三)报送方式
目前主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email protected] ;省民宗委电子政务中心要加紧开发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并进行系统使用的专门培训,规范政务信息报送渠道。
三、有的放矢提高政务信息采用率
(一)《贵州民族宗教工作•工作动态》。主要反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绩、经验和措施以及宗教工作领域等重要信息以及涉及少数民族的其它信息。
(二)《贵州民族宗教工作•要情反映》。主要反映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综合性、趋势性、预警性和总结性信息和涉及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和宗教领域的各类问题、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其它重大社情民意。
(三)《贵州民族宗教工作•工作情况》。主要刊载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等。
(四)贵州省民宗委门户网站、贵州省民宗委官方微博、微信。主要刊载宗教领域、民族地区和涉及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的动态信息、专题信息(含图片政务信息)、服务信息。
四、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
(一)考核通报。省民宗委电子政务中心年终根据综合得分进行通报,并反馈到委目标办。
(二)稿酬兑现。按省民宗委有关规定发放稿酬。
(三)处罚通报。对未完成本单位年度政务信息报送任务,或报送信息质量太差没有改进,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事件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先进评比资格。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务信息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务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促进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政务信息教育培训纳入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培训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配备1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文字水平扎实的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具体名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2015年3月底前报省民宗委电子政务中心。
(三)健全奖惩机制。省民宗委将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完善信息量化考核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及信息稿件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造良好条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政务信息工作,关心信息工作人员,分管领导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工作给予支持,切实解决信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人员、经费、设施三到位。尽可能为信息员参加领导活动、参加各种重要会议提供便利。
附件
各处室、各单位信息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名单
序号 | 单位(部门)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及办公室电话 | 备注 |
分管领导 | |||||
专职信息员 | |||||
联 系 人:熊瑾瑾
邮箱及传真: [email protected] ,0851-86890169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3.06.20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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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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