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9.03.2015  19:33
  日前,贵州省民宗委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贵州省民宗委首次获得这一全国殊荣,也是全国民宗系统唯一获得本届“全国文明单位”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近年来,贵州省民宗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拓展创建规模,注重创建实效,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省民宗委以加强组织领导为着力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通过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等活动的开展,制定完善了《省民宗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34项规章制度,从制度设计上为深入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牢基础;以开展学雷锋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严明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岗位规范和行为守则,制定完善了干部人事调配等管理制度,切实组织开展各类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活动,立足“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工作职责,积极调动全委力量,组织演出服务队、送报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每年定期开展“送文化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开展了以“爱岗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省民宗委门户网站、贵州民族报等载体,围绕各项工作职责,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在省直机关率先开展了委系统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在全省民宗委系统中组织开展了“下评上”工作。目前全委各级干部各方面满意率均为100%,机关效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建设;以优化美化环境为平台,有力推动机关内部事务管理规范化;以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深入开展了“如何做一个好干部”大讨论,明确了争当好干部的目标,全委学雷锋活动实现了常态化,通过定期组织讲座、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展览、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道德宣传教育,全委干部职工道德建设和文明有礼培育得到了加强;以开展读书学习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各类读书心得交流、演讲比赛等活动,扎实抓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学习型单位建设不断深化;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为根本,对全委系统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经费支出等作出了严格规定并坚决执行,努力营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职责,实施了民族节庆扶持推进计划,深入挖掘传统节庆文化内涵,积极拓展传统节庆市场,通过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文化进校园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民族节庆文化;以各类宣传媒体为阵地,通过贵州民族报、省民宗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贵州民族新闻网、民族手机报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文明风尚传播;以群团组织为纽带,在积极组织全委职工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同时,还在本系统组织了重走长征路、拓展训练等活动,干部职工生活得到了进一步丰富;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为重心,以民族地区发展困难县、“五个100工程”联系乡镇和重点联系的11个贫困村为帮扶对象,落实帮扶资金,狠抓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实,被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贵州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称号。

  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省民宗委不断丰富和拓展了民族宗教工作内涵,较好地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省民宗委及领导班子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学习型领导班子”、“十佳领导班子”,在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