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示范幼儿园第一次评估及复查结果的通知

16.02.2017  11:31

黔教学前发〔2017〕17号

 

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示范幼儿园第一次评估及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11月至12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北海幼儿园贵阳分园、南明区e智幼儿园、贵阳市花溪区第四幼儿园、修文县扎佐镇幼儿园、清镇市机关幼儿园、观山湖区第一幼儿园、播州区直属机关幼儿园、织金县城南幼儿园、望谟民族幼儿园、凯里市第一幼儿园进行了第一次评估,对贵阳市六一幼儿园、贵阳市中心实验幼儿园、花溪区第一幼儿园、安顺市实验学校幼儿园、织金县实验中心幼儿园、德江县实验幼儿园、玉屏县实验幼儿园、凯里市第四幼儿园进行了复查评估。评估工作本着统一标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访问、小组座谈、个别访问、跟班半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对幼儿园办园条件、管理工作、卫生保健、教育工作、教育成效、家长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

根据评估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省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小组认真讨论研究,现将评估及复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复查评估通过幼儿园为:贵阳市六一幼儿园、贵阳市中心实验幼儿园、花溪区第一幼儿园、安顺市实验学校幼儿园、织金县实验中心幼儿园、德江县实验幼儿园、玉屏县实验幼儿园、凯里市第四幼儿园。

二、第一次评估通过幼儿园为:北海幼儿园贵阳分园、南明区e智幼儿园、贵阳市花溪区第四幼儿园、修文县扎佐镇幼儿园、清镇市机关幼儿园、观山湖区第一幼儿园、播州区直属机关幼儿园、织金县城南幼儿园、凯里市第一幼儿园。专家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待幼儿园改进后进行正式评估。

三、望谟民族幼儿园未通过第一次评估。

四、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加大对示范幼儿园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幼儿园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经市(州)教育局审定后于3月15日前上报我厅学前教育处(联系人:李妍;电话:0851-85283330;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和支持幼儿园及时整改到位。

 

省教育厅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