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四统一”做法在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01.06.2015  23:12

  4月21日—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总结经验,研讨政策,部署安排2015年工伤保险工作。会议指定我省及天津、上海等6个省市,分别从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预防、省级统筹、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经办等方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夏一庆委托,谢丹青副厅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重点介绍了我省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四统一”的经验做法。

  2014年7月,我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式实施,是全国工伤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为数不多的省份之一。经过近一年的磨合,做到了政策制度、经办规程、信息系统、基金管理 “四统一”, 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跃上台阶,经办能力不断提高,基金运行和管理更加安全可靠,省级统筹初见成效。至2015年3月,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75万人,享受待遇人数22111人。各地当期收入全部上解,共征收基金9.87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支出8.9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系2008年以来,基金支出首次下降,全省基金累计结余18.5亿元,管理效应得到体现,省级调控能力大大增强,能够确保各地工伤保险基金的按时足额支付,维护好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