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情况的公示
24.04.2017 20:4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认定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124号)精神,对“十五”、“十一五”期间认定的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教育厅通过组织专家审核,终审后拟确定黄芳等1009人为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考核通过人员,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51--85280465(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550081)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1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4.04.2017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