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对拟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校园)学校名单的公示
11.02.2015 17:1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教社发[2004]412号)和《贵州省“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及《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各地各学校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全省继续开展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并将安全文化示范校园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合并创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县、市(州)逐级评选考核基础上,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创建学校进行了抽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逐项评审。2015年2月10日,经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现将2014年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校园)学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教育厅安稳处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1633/0851-85282717。
附件: 2014年贵州省安全文明(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校园)名单
(责任编辑:gzsedu_xh)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1.02.2015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