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信管理局召开《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03.06.2015  17:17
5月29日,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召开《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一周年座谈会。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省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的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及建设部门、法制部门负责人,省广电网络公司、省内各通信民营建设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省通信管理局法规处负责人通报了《条例》实施一周年来我省信息通信业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国务院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和要求作了传达。与会代表均作了交流发言并表示,与《条例》出台前相比,企业在进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时,明显感到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以往遭遇用地难、协调难、赔补难、保护难等困境有所改善。 在座谈交流中,与会代表还还对通信基础设施如何纳入地方城建与国土规划、开放公共基础设施资源、简化环评手续、野蛮施工事件维权、占用与迁改赔补标准裁定、社区业主对基站辐射误解等实践问题与困难进行了深入探讨。 郭智翰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条例》率全国之先出台,来之不易,实施一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外省纷纷前来取经调研,并在近日的贵阳国际数博会上再次成为与会代表和嘉宾们热议的话题。今后还需要更多的案例和实践来进行充实,并希望我省信息通信业牢牢抓住国务院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机遇,坚持《条例》“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战略性基础设施”这一“定海神针”,围绕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更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信息通信建设和应用。       郭智翰副局长最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条例》不仅要让企业每一个员工熟悉,还要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建设单位、社会民众。这需要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二是加强沟通。企业要积极主动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汇报,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各市州代表处、联建办等机构和平台,特别是争取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地方规划体系(遵义、六盘水、兴义等地区在这个方面做得不错)。三是要依法维权。当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企业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采取有效的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个典型案例效应要远比宣贯十条罚则有效得多,通过典型的案例法治教育和警示,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要加强光纤入户国标的贯彻落实,与宽带提速降费相结合,把我省信息通信基础建设和应用水平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