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首次“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4]38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各有关单位、省直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4年度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评价方面的重要杠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首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客观、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学科,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打破年度评审模式,坚持重能力、重业绩,不拘一格评价人才,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范围
2013年来全省引进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急需紧缺和高端特殊人才。
三、推荐申报办法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同行专家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并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确保把真正急需紧缺人才推荐出来。国家已开展“以考代评”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首次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可根据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特殊贡献,不受台阶限制,不受职称外语限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部门请于2014年9月8日-12日,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一)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评审函、评审对象公示和公示结果说明材料各一份。
(二)所在单位对特殊引进人才情况说明一份。情况说明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三)申报材料(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评审费交付办法:评审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收取后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联系方式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王灏
联系电话:0851-5837328 传 真:0851-5837362
2014年7月10日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对申报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请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一份。
3.申报材料目录。
4.个人业绩成果自述。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10.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1.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12.具有准入资格规定系列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13.“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诚信承诺书”。
14.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原件。
15.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系列需提供《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附件)总评积分表一份和教学通知书、课程表复印件。
16.高校系列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7.高校系列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须提供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材料复印件。
以上3—13项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评审材料一经报出,一般不再补报任何材料。
评审材料统一装入240mm×340mm并有封扣的塑料档案盒,档案盒的封页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