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督〔2015〕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室)、教育局,贵安新区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室)、教育局:
现将省政府陈鸣明副省长、省教育厅霍健康厅长、省委组织部于杰副部长在“贵州省政府督学换届暨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启动会”上的讲话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室)、教育局要督促各县组织干部、教师认真贯彻学习会议精神,各地贯彻落实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二、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室)、教育局要帮助指导所辖县召开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启动会,特别是规划2015年接受省人民政府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县,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按时接受省级督导评估考核验收。
附件:
1.省人民政府陈鸣明副省长在贵州省政府督学换届暨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2.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省教育厅霍健康厅长在贵州省政府督学换届暨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3.省委组织部于杰副部长在贵州省政府督学换届暨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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