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督导组充分肯定贵州规范司法专项工作

18.08.2015  16:24

  本网消息(通讯员    杨彰立  吴金生)“贵州省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在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上做了很多,效果很好,是全国省级院领导最重视、工作做得最好的院。”8月12日至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认真听取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后,对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8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组高云涛一行对贵州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了贵州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的情况汇报,逐一查看相关工作资料。高云涛认为,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意见、争取省委省人大重视支持上做得非常实,对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也很到位,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见人见事见案件”,深入查找突出问题等方面给人影响深刻。

  8月13至14日,高云涛一行先后到黔南州检察院、贵定县检察院督导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贵州省检察院何冀、杨承志等院领导领导陪同督导检查。高云涛一行表示,黔南州检察机关将坏事变好事,从思想上解决了大问题,对黔南州检察院、贵定县检察院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很满意。他要求,贵州检察机关要抓牢这个典型,切实把专项工作做出经验,做得更好。

座谈指导工作

高云涛对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检查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