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三督导组对我省进行安全生产督导

25.07.2016  22:04

  

  7月19日—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李兆前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三督导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贵阳市、毕节市和黔西县、织金县、息烽县、修文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泰来煤矿等9家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23日,督导组与省政府召开反馈意见会,省委常委、副省长慕德贵出席。

  督导组认为,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认真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多措并举防范重特大事故,抓安全基础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督导组指出,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奉献精神,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未雨绸缪,坚决把好汛期安全生产关,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准确掌握汛情信息,落实重点行业防控措施。要标本兼治,坚决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进一步开展重大风险点和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狠抓责任制落实,严格执法,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慕德贵指出,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反馈意见,跟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用足用好督导成果。要在思想认识上更加统一,在整改落实上更加坚决,在目标完成上更加精准,确保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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