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督查室五项措施改进网民留言办理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与群众直通交流台等诉求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和人民网贵州省长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质量和效率,省政府督查室下发通知,对网民留言办理提出改进意见。
实行分级办理
对网民在省长留言板反映较为具体的民生问题、涉及本地区政府自身建设、咨询本地政策及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留言,按照属地化解的原则,由省政府督查室直接将留言转有关市县级政府办理并直接回复网民(可以书面或电话回复),省政府督查室转办的同时在省级留言平台告知留言人办理机构、回复时限和联系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每月5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备案。
对网民反映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对省委、省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工作中的发展思路及遇到的困难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等,省政府督查室专项向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交办,承办部门或市(州)政府负责办理落实并拟出回复意见报省政府督查室汇总审核在省级留言平台公开回复网民。
规定限时办结
按照“谁承办、谁把关、谁回复、谁负责”的原则,省政府督查室要求承办单位对咨询建议类留言自收到转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调查处理类留言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能解决的,明确解决落实时限。对内容重要、时间紧急的留言,本着特事特办、为民解忧原则,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程。各地各部门对按时办结留言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在省政府督查与信息管理系统“网民留言”专栏提出延办申请,说明延办理由和延办时限,未按要求提交延办申请,一律视为迟办漏办,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台帐跟踪管理
为确保网民给省长留言件件有着落,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省政府督查室对转办的网民留言建立台帐管理,随时跟踪办理、回复情况,根据承办单位办理及时率、反馈质量、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季度和年度通报情况。同时,严格按照省直目标绩效办制定的省委、省政府重要专项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要求,对网民留言办理情况量化分值考核。
推行回访督查
根据各地各部门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情况和报省政府督查室备案情况,进一步加大具体事项的回访督查力度,省政府督查室定期抽查办理落实情况,不定期选择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回访督查或专项督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网民实名留言
为杜绝恶意重复留言信息,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网民反映的事项不明确、又无法联系留言人的留言一律不予处理,同时,会同留言平台管理网站等共同研究从技术手段上逐渐推行实名注册,实名留言,并要求留言人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