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组工干部“周督查”连续3次末位不予评优

06.07.2015  19:59

2015年以来,新疆英吉沙县委组织部加大对组工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周督查”的方法,提升工作效能。

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能,分别下达周工作计划,由各科室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人,明确每项任务的完成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员。成立督查小组,每周对组工干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在部内予以公示。根据督查结果进行“连带”问责:干部个人工作完成不力,科室负责人有连带责任;科室工作完成不力,分管部领导有连带责任。督查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记入个人档案。对“周督查”表现突出的,在推荐使用和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督查结果位于末位的,列为下次重点督查对象,若连续3次位于末位,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通讯员满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