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丹青副厅长带队督查黔西南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2.02.2017  11:01

2月15日至1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丹青带领由省人社、住建、安监、总工会四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黔西南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检查了晴隆县、兴义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情况,听取了州、县两级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到晴隆县“印象莲城”、“天隆家园”和兴义市“金州体育城”等建设项目工地实地检查建筑项目用工、参保及维权等情况。

在与相关建筑企业座谈时,督查组指出,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减轻企业工伤风险、维护职工工伤权益的重要保障,各类建筑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费的,要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特别是一线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在与州、县相关部门座谈中,督查组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在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强调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国家高度重视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各级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与住建、安监和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引导,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和引导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同舟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建筑企业及职工织牢“安全网”、拴紧“保护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