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松江任省民宗委党组书记

21.03.2017  11:42
  3月17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郑德川一行到省民宗委宣布省委常委会决定。2月24日,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石松江同志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同意提名石松江同志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石松江,女,苗族,1963年6月生,贵州松桃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民宗委党组书记,提名为省民宗委副主任人选。

石松江简历:
  1980.09—1984.07 贵州民族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07—1992.10 贵州民族学院组织部工作员;
  1992.10—1994.04 贵州民族学院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94.04—1996.09 贵州民族学院组织部副部长;
  1996.09—1998.06 贵阳医学院组织部副部长;
  1998.06—1999.12 贵阳医学院团委书记(1998年9月评为副教授);
  1999.12—2000.10 贵阳医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2000.10—2005.09 贵州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其间:2003.03—2003.12参加省直赴思南县党建扶贫工作队任队长,挂职任思南县委副书记)(2000.09—2003.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5.09—2011.09 贵州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2009.04—2009.09挂职任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副局长);
  2011.09—2017.02 贵州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