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岩溶地区5年石漠化面积减少55万公顷
贵州省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发布
5年石漠化面积减少55万公顷
2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成果表明,全省石漠化面积持续减少,危害不断减轻,石漠化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经国家林草局石漠化监测中心进行国家级核查,综合评定为“优”。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省石漠化土地面积247.01万公顷,比2011年底的302.38万公顷减少55.37万公顷,面积减少18.31%。
贵州是全国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类型最多、程度最深、危害最重的省份之一,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结果是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量级指标数据。
2016年4月,我省启动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涵盖全省78个岩溶主要分布县(市、区)和贵安新区的1371个乡(镇)。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我省石漠化程度呈现持续减轻的趋势。首先,石漠化面积持续减少,缩减速度加快。第二次监测周期内全省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29.23万公顷,减少率为8.82%;本次监测周期内全省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55.37万公顷,减少率为18.31%,减少面积量和减少幅度均高于第二次监测周期。其次,重度和极重度石漠化减少明显。重度和极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由2005年的52.45万公顷下降到2011年的42.47万公顷,再下降到2016年的28.18万公顷。
据介绍,我省石漠化面积持续减少,生态环境呈良性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林草植被得到恢复,其在石漠化治理中的贡献率高达67.75%。此外,因劳动力转移、生态移民、农村产业及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植被自然修复的贡献率为19.52%;农业技术措施的贡献率为1.59%;其他因素的贡献率为11.14%。
截至2016年底,石漠化土地面积247.01万公顷,比2011年底减少55.37万公顷;重度和极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下降到28.18万公顷
林草植被的恢复在石漠化治理中的贡献率达67.75%。(记者 刘小明 方春英 赖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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