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仡佬族民歌》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
石阡仡佬族民歌省级传承人毛承祥
近日,笔者从石阡县文旅局获悉,6月10日,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其中,石阡县《仡佬族民歌》成功入选代表性项目传统音乐类项目。
据了解,石阡县《仡佬族民歌》自古以来就流传于武陵山脉一带的石阡县仡佬族民族村寨中,大多在山野、田间进行演唱,数百年来蕴含和唱述着仡佬族人的人生礼俗与生活形态。主要分抒情类、叙事类和号子类,幽默风趣,曲调极为丰富,风格各异,颇受当地群众喜爱。
石阡仡佬族民歌省级传承人毛承祥介绍道:“农民在田里面干活,特别是栽秧、打田做农活的时候,他们就会唱《大田栽秧》这首仡佬族民歌,男女青年,也会通过仡佬族民歌来表达爱慕之情。仡佬族民歌特点就是悠扬动听,有它独特的风格特点。”
近年来,石阡县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通过采取健全保障机制、注重项目挖掘、强化非遗申报、加大保护力度等措施,有效促进了非遗的活态传承。部分学校将非遗项目请进校园,编入地方课程进行传习,让学生参与学习和传承文化瑰宝。
“仡佬族民歌在我们石阡是有着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我们石阡的40多万群众当中一直都是口口相传,可以说它是每一个人,每一个咱们石阡人来说都是会唱《情姐下河洗衣裳》的,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们将继续加大保护和传承的力度,第一个是要将我们传承人的数量,争取在每一个乡镇(街道)都有一名以上的仡佬族民歌的传承人,第二是要加大仡佬族民歌进校园的力度,为更多学校传唱我们的民歌,并且编制仡佬民歌的教学教材,第三就是提高我们传承人的地位,不只是县级传承人、市级传承人、省级传承人,我们还要继续往上申报我们的国家级传承人,真正让我们的仡佬族民歌做到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石阡县文化馆副馆长饶莉说。
此次石阡县《仡佬族民歌》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也是石阡县第3个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前,石阡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个,即《石阡说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个,即石阡木偶戏、石阡仡佬毛龙、石阡仡佬族民歌;省级11个,市级18个,县级47个。(李勇 任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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