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促检查工作

16.09.2015  07:45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日,石阡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相关措施,抽调20人成立4个督查工作组,对18个乡镇、县直各单位、驻阡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和25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促检查工作。

  本次督查的内容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交通运输、水利和汛期安全、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林业、旅游、粮食、文化市场、地质灾害隐患、烟草、储备物资、国有企业、城市燃气等25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直各单位,驻阡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方式主要是通过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情况反馈、现场抽查并与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教育警示、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第一次督促检查时间在2015年9月20日前;第二次督促检查时间在2015年11月上旬。同时,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六个必须六个严禁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确检查要求和任务。(石阡县安监局办公室 罗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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