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破获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

22.10.2014  12:18
 

在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石阡县森林公安派出所主动出击,积极侦查,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

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系贵州余庆县人),为牟取个人私利,以3500元价格租用石阡县聚凤乡二组村民黄永信在干田坳(小地名)的责任山林,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毁林采砂。经石阡县林业局工程师鉴定:王某某非法占用林地13.2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于2014年10月13日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