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深夜越境被警告

06.11.2015  11:37

               

 

从江县西山镇位于贵州省从江县东南部,东与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大年乡交界,北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相依。全镇1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寨中有13个行政村29个自然寨与广西交界。社区矫正监管难度大,矫正对象一不注意就会越界。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社区矫正对象孟某先后三次深夜越境到达广西融水县融水镇境内被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3日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在对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进行例行查询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孟成高于10月26日23时许离开从江县到达广西融水县融水镇安新村附近,于27日上午8时许返回,10月30日21时30分左右离开从江县前往融水县融水镇安新村附近,并于31日8点30分左右离开融水县经融安县、三江县返回,11月2日23时许离开从江前往广西融水县融水镇安新村附近,并于3日上午8时许原路返回。 11月3日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对其行踪进行确认时,孟某谎称在广西三江县梅林乡附近。当天下午该矫正对象到司法所谈话时,面对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标注的路线图,孟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承认自己几天以来三次深夜到广西融水县的事实。并称这几天是拉些旧房料到融水县去出售,装好车都是晚会了,认为晚上去早上回来不影响什么,才不请假擅自外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孟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报请县司法局给予孟某警告处分。11月4日,从江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给予孟某警告处分。 今年8月,从江县司法局升级了社区矫正管理手机定位监控系统,给全县73名重管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手机定位,以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和活动轨迹。并通过适时发送相关法律法规和温馨警示语等方式,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制止矫正对象“走回头路”,孟某也成为该系统升级后首位被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石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