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福州改善户外劳动者防暑降温条件 爱心企业设置166个饮水点

15.07.2015  20:04

人民网福州7月15日电 (吴隆重)盛夏以来,福州多数企业采取防暑降温措施,落实相关福利待遇,维护劳动者权益,一些爱心人士还开展针对户外劳动者的防暑关爱行动,促进了生产劳动有序进行。

据福州市劳动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福州企业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情况良好。自7月初福州市对建筑工地开展防暑降温工作联合监督检查以来,相关投诉呈下降趋势。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各企业都备有消暑饮料和防暑药品,工人休息室都有风扇、空调设施。劳动执法部门重点关注的“错时上班”和发放高温补贴也得到较好的落实。

福州市总工会与相关爱心企业在市区商铺专为路面保洁工人设置的休息室、饮水点增加到了166个,清洁工人的防暑降温条件有了进一步改善。

曾问鼎“中国好人榜”的福州市政协委员林勉海表示,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保护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身心健康,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稳定。他的企业和员工已经多次开展防暑送清凉行动,为建筑工地工人送去清凉关爱。

附:福州户外劳动高温补贴相关规定及投诉办法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如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按属地原则向以下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83341202;

鼓楼区劳动监察支队87710981;

台江区劳动监察支队83277196;

仓山区劳动监察支队83428365;

晋安区劳动监察支队87570796;

马尾区劳动监察支队83999269;

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85277556;

长乐市劳动监察大队28201257;

闽侯县劳动监察大队62198988;

连江县劳动监察大队26227930;

闽清县劳动监察大队22332257;

罗源县劳动监察大队26831985;

永泰县劳动监察大队2483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