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幼儿园因产权不明 被人闯入烧纸钱
有人运来沙子,堵住幼儿园门。
福州新闻网8月7日讯 昨日上午7时40分许,在王庄荷园小区内的荷园幼儿园门前,出现了一堆沙子,一群人冲进幼儿园,要求里面的人立即离开,之后这群人还在幼儿园里烧起了纸钱。幼儿园工作人员说,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对产权有不同主张的人起了纠纷。
有人运来沙子 堵住幼儿园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荷园幼儿园。只见一堆约半米高的沙子堵住了半个园门,幼儿园门前还放着一个红色的桶。幼儿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午冲进来一群人,又是把沙子堆在园门前,又是在园内一楼大厅烧纸钱。他们赶忙把托管在幼儿园的十几个孩子疏散到了二楼,以免发生意外。
幼儿园工作人员给记者看了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视频上显示,上午7时30分开始,家长带着孩子陆续来到幼儿园。7时38分许,几名男子走进荷园幼儿园,要把园门关上。7时42分许,一辆卡车载着沙子缓缓停在幼儿园门前,把沙子卸在地上。
幼儿园工作人员说,随后几个人走进园门,要求幼儿园里面的人全部离开。视频里,保安出去阻拦那些人从外面锁门,有五六个男子推搡保安,并且掐住保安的脖子。事后保安告诉记者,他只是被掐住了脖子,并未被打。
民警接到报警后来到现场,这群人离去。园方赶紧关闭园门。
幼儿园工作人员指着监控视频说,10时许有一名男子从幼儿园侧面的安全通道进入园内,用砖头砸、用钢筋撬,弄开了园门。一名女子与五六个人又进入幼儿园内,这次他们带来了一个漆成红色的桶,在一楼大厅里烧起纸钱。
这名女子是韦女士,她对记者说,幼儿园这个处所是她和丈夫的,2005年时租给肖先生,合同期快到时,他们屡次通知园方离开,现在他们运来沙子,是要装修自己的处所。由于装修之前要先拜祭土地公,他们才在这里烧纸钱。
“我在自己家里做这些事,有什么不对吗?”韦女士说,她要装修幼儿园,以准备9月份的开学。韦女士说,这个幼儿园的租金从来都是打在她丈夫的账户上,这也说明这处所是她的。
面对韦女士的说法,幼儿园工作人员说,7月4日王庄荷园小区业委会发给他们一张告知函,上面说,“自贵方收到本函件之日起,业委会即收回该‘幼儿园’的管理权与收益权,贵方不得再向福州市农工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支付租金。”
荷园幼儿园王园长说,她从2006年开始经营这个幼儿园,最初这个幼儿园是肖先生在经营,肖先生从韦女士的丈夫陈先生那里租下这个处所,之后将法人代表变更为王园长。王园长说,因为韦女士和业委会都拿不出有效的产权证明,她也不知道该跟谁签合同。业委会通知她,在司法裁决下来之前,维持幼儿园的正常办学秩序。
幼儿园产权归谁 各方说法不同
韦女士说,她和丈夫陈先生是这个幼儿园所在房子的合法所有者,她今天来幼儿园,是来收回自己的房子。她告诉记者,丈夫和一位余女士早在2004年11月就把荷园幼儿园所在的10号楼一层和二层的房屋买下了,是从开发商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买的。
她说,在“住宅小区配套建筑物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明确写着,开发商同意将王庄荷园10号楼一层、二层小区配套建筑物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收益权以8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她的丈夫和余女士。她还把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的收款收据展示给记者看。
肖先生告诉记者,荷园幼儿园所处房屋的承租期到今年7月31日为止,他同意出租方陈先生和余女士收回房子。
王庄荷园小区业委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他们认为,荷园幼儿园属于王庄荷园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因此,包括开发商在内的所有第三人均无权处分该“幼儿园”。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幼儿园场地原始规划属于王庄荷园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且开发商并未单独出资建造,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走司法程序,希望通过司法裁决确认该幼儿园物权属于业主共有。
韦女士认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配套用房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小区配套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幼托产权归属开发建设单位。还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未作上述约定的公共设施产权归属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的约定确定。”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说,这个被建成幼儿园的附属建筑具体该属于谁,要看它当时的规划用途是否归小区居民所共有的。它的建筑成本、面积是否被公摊到小区业主的购房面积中。如果是上述这种情况,开发商就不能随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