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再次荣获贵州省政府服务环境“十佳优良县(市)区”称号

07.04.2016  18:03

    新华网贵阳4月7日电(通讯员 叶维维)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火车头”,创造良好政务服务投资环境是招商企业落地的重要保障。历年来,福泉市紧紧围绕投资服务环境优化工作,大刀阔斧,先后实施流程再造、效能提升、政策出台等改革工作,着力为企业解决准入难、落地难、落地慢等“八难”问题,受到投资者一致好评,投资政府服务环境连续5年零投诉。在2016年,福泉市投资环境继2015年后再次荣获贵州省政府服务环境“十佳优良县(市)区”称号。

    福泉政务中心一直将抓事项进驻中心作为建设核心工作,近年福泉重点开展了部门内设机构改革,以体制改革方式抓事项入驻。

    一是开展部门内设机构改革,部门审批科成建制进驻中心。2013年,福泉开始探索在部门设立审批科。2014年,在具有行政许可的部门加挂审批科。2015年初,以部门机构改革为契机,市政府在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时,要求市直部门成立审批科或加挂审批科,当时有22个加挂审批科,仅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部门设立审批科。经过一年运行,为使审批事项及其全部办理环节进驻中心,2015年12月底,市政府召开编委会,决定在现福泉有审批服务职能的31个部门中,22个设立审批科,9个加挂审批科,全部成建制进驻政务中心,从源头上杜绝“体外循环”,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改变部分单位办公模式,部门单位成建制进驻中心。根据群众需要,福泉将办件量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成建制纳入政务中心开展工作。现福泉政务中心成建制进驻部门单位共8个,分别是国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公积金中心、烟草专卖服务中心、林权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农机监理站、司法公证处。

    三是改变部门用印形式,实现部门充分授权。为确保部门事项全部集中于中心办理,福泉以“一印九模”形式,刻制部门审批专用章,分别放置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及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明确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使用审批专用章。部门对办理人员授权充分,出具授权委托书,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全面授予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全市具有行政许可的部门共31个,全部进驻中心设立窗口。全市行政审批事项209项,全部纳入中心一站式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市督查局不定期到部门窗口督查,检查部门是否存在不规范使用单位原公章办理业务的问题,以长效机制治理“体外循环”。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