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男骗取7名妇女信任 建立感情后诈骗60余万元获刑

01.02.2015  10:51

人民网谷城2月1日电 2014年12月21日,湖北省谷城县法院组成合议庭,驳倒“借贷关系属《民法》调整范畴不受《刑法》约束”的辩护意见,给予“爱情骗子”刘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的判处。至此,这起折腾了近一年“爱情诈骗案”终于水落石出。

刘某即某旅游公司司机,1995年结婚并生有一子,2013年9月,其妻因不能劝返刘的恶行方与刘离婚。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期间,刘以自己是离异单身的虚假身份,采取网上交友聊天等方式骗取7名妇女的信任,在建立情感后,编造各种理由以借款手段骗取金钱607200元,并将其挥霍。因涉嫌诈骗罪2013年11月被谷城县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被谷城县检察机关批捕。2014年5月,谷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延期审理。审理中,辩护律师发表了“借贷关系属《民法》调整范畴,不受《刑法》约束”的辩护意见,后经法官多方举证才形成统一意见。

爱情骗子”的获刑过程似乎不被人们关注,但其行骗手段为什么屡屡得逞却成了人们街谈巷议话题。1月30日,笔者走访了该案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

他们总结说:首先刘某谎称自己是离异单身,且是旅游公司的司机,有一辆漂亮的旅游车,经济有来源;二是遇见“情人”后便鼓吹自己的发展规划,让人心动;三是寻找种种发展理由博取同情,后以立字据手段达到目的。

对此,笔者呼吁“性急”的人们一定要冷静处事,万不可被眼前的鲜花和冠冕堂皇的话语所蒙蔽,一定要多调查核实,多掌握情况。否则,被鲜花掩盖的陷阱就在你脚下。(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