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坚持科学规划抓好少数民族村镇保护

08.09.2015  10:21

  黎平县不断强化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出台政策支持,整合资源,配套服务,积极探索民族村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措施,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持了整旧如旧的建筑风格主体不变、建筑项目起点高、民族特色鲜明的特征。

  一是加强重点村寨规划工作。出台了《黎平县传统村落认定标准》,编制了《黎平侗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肇兴侗寨保护与整治规划》、《堂安侗寨保护与整治规划》等规划,完成了地扪、黄岗、四寨等4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整治规划的编制待审。相关规划的实施有效保护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自然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水体、自然景观及古迹遗址等自然生态环境。

  二是先后出台了《黎平县实施旅游开展战略中对侗族文化保护的实施意见》、《旅游资源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黎平县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方案》,《侗族大歌保护办法》等地方性保护政策措施。对该县66个重点少数民族村镇进行分类保护,分为“千三”、“天甫”、“四脚牛”“六洞”、“九洞”、“十洞”、“四十八寨”等功能不同、文化各具特色的9个民族村镇片区。对全县100户以上的少数民族村镇开展了普查登记,基本掌握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历史、现状、村镇特色、文化价值和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是加强民族村镇建设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划加强对鼓楼、花桥、戏台等侗寨标志建筑的维修与保护。要求新建或改建民居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从建筑材料的选用,到建筑层高、体量都做了严格规定。成立古民居保护协会,专门负责村容寨貌、民居规划、生态保护等工作。该县23个乡镇2个街道均设置了村镇办,负责村寨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加大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对民族文化村寨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肇兴、地扪等重点民族村镇始终保持原始古朴风貌。

  五是充分发挥款约、寨老、族长等民间力量的积极作用,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调动村民参与管理村镇的主动性。

  六是全面抓好环境提升。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特别是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开展风貌整治,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