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计划发行90亿元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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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建议在境内银行间市场申请发行人民币90亿元中期票据,而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
根据公告,上述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0亿元,其中,第一期为人民币45亿元,第二期为人民币45亿元。而发行时间仍需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此外,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簿记建档或其他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针对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且不超过7年(含7年)。
万科还于公告中指出,是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2015年第一期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信用评级机构,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
而2015年第二期聘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聘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信用评级机构,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
对于是次募资用途,万科方面表示,拟用于偿还公司存量银行贷款、支援项目建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
早前,万科董秘谭华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不同企业融资能力分化会更为明显,而融资能力较弱企业对自身发展会有较大影响。
“黄金时代不动产升值快,企业可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但进入白银时代,融资成本成为企业盈利水平重要的分水岭,甚至能决定很多业务能做不能做”。
虽然不担心融资方面的问题,但毕竟已进入白银时代,谭华杰因此也向观点地产新媒体明确表示,万科一直在寻求转型,加大新业务探索寻找新的利润点,同时革新传统业务。
另悉,在去年9月22日时,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还曾宣布将发行高达人民币1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万科称,该1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