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贵州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
本报讯(黄娟 赵晓光 记者周挺)日前,贵州省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实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组织机构、管理要求、违规处理和服务措施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责任,细化了服务措施,规范了管理要求。
“近年来,得益于贵州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贵州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16年,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共有57家,行业收入总额1.3亿元,同比增长10.3%。”贵州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杨成松介绍,《办法》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贯彻落实。
据悉,《办法》对管理机构和职责任务等方面作出了规范,明确要求建立国地税联合工作机制,由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纳税服务、征管、法规和稽查等部门成立涉税专业服务联合监管工作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监管信息,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各级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处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报上一级联合监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办法》明确以全省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为宣传服务主阵地,由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统一接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要求报送的信息资料。办税服务厅人员根据信息资料的所属业务类型分别向国税或地税相应的管理部门传递,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方式,减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资料多头报送的负担。
《办法》规定,对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以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由省级税务机关在门户网站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公告,省以下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查询机和滚动屏等方式对外公告。同时与工商、海关等单位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搭建相关信息推送共享和联合激励惩戒平台。
贵州省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杨登跃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及贵州省税务机关出台的相关管理和办法,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发展的方向,必将对贵州省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影响。
“《办法》为税务师行业今后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开放、公平的市场政策环境。我们要积极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制度、迎接新挑战,凭借专业的税收业务水平和精良优质的服务求得更好更大的发展。”上海骁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负责人刘林鹏说。作者:黄娟 赵晓光 记者 :周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