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国税双管齐下剑指“庸懒散慢腐”
新年伊始,贵州省黔西南州国家税务局印发《县(市、区)国税局纪检组长派驻制度》《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两份文件,双管齐下剑指干部“庸懒散慢腐”问题,吹响了2015年“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的号角。
实行纪检组派驻制,夯实“内力”强监督管理。按规定统一选派各县(市、区)国税局纪检组长,专职履行监督责任,不分管其他业务,并对州国税局纪检组负责,汇报监督驻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自身履职情况。该项制度将纪检组长从驻在单位中“剥离”出来,切实有效地强化了内部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想监督、能监督、善监督。同时,加强对纪检组长的年度考核,按驻在单位70%、州国税局纪检组30%的评价成绩进行计算,对第一任期不能有效履职的,将延长任期,对两个任期均不能履职的,转为同级非领导职务,不让纪检组长遗漏在监督“真空”中,避免出现监督者不受监督不受考核的情况。
实行干部召回制,巧用“外力”促干部进步。对认定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其认定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中规定存在11种情形之一的,例如搞班子内部不团结、拉帮结派、推诿扯皮等。二是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中排行末位经讨论研究决定的。三是通过纳税人测评,30%以上认为存在“吃、拿、卡、要”情形的,或50%以上认为存在办事生、硬、冷、拖沓、推诿情形的,或测评结果不靠后但问题较集中、负面反映较大的。确定召回人员后,进行集中教育、跟踪考察、谈心谈话。跟踪考察不合格的再次跟班学习,连续2次跟踪考察不合格的,进行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等处理,将不作为、懒作为的干部纳入职业“再进修”,进修结果关系着干部的工作和发展,有效督促干部努力想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这2项制度,从内强监督,夯实县(市、区)国税局以班子为主的责任落实,从外促进步,提高干部积极干事的心态和能力,真正解决“庸懒散慢腐”的不良风气和问题,有效整合干部人才资源,打造一支风清气正、扎实能干的国税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