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稳步提升 服务不断完善 城乡低保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4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持续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力度,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截至去年底,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453.48元和271.75元,分别较上年增长7.1%和12.6%。今年,我省将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差距,确保到2017年如期实现“两线合一”。
在低保标准稳步提升的同时,救助服务机制更加高效、便捷,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2015年,省级初步建成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各市平台建设正有序推进,低保对象认定更加精准。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全面打通,全省150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铜陵、滁州等地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确保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
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今年,我省将建立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适度加大增长幅度,确保到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的地区,将所有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将所有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对象。强化动态管理,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 着眼提高救助精准度,今年,我省将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统一制定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全面建立起纵向贯通部省市县、横向联通政府各有关部门(机构)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