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局稽查局六措并举做好一级稽查模式下集中审理工作
铜仁市国税系统自2014年9月起推行一级稽查模式,并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集中审理。该局稽查局六措并举积极做好一级稽查模式下集中审理工作,2015年1至8月审结稽查案件32起,同比增长30%。
一是案件数量增加,审理质量不打折,竭尽全力打好攻坚战。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而审理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对提交审理的案件保证至少详细审核一次,逐一提出案件修改意见,并以案件修改友情提示单、温馨提示等形式进行反馈,2015年1至8月共计提出修改建议160余条,案卷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做细做实基础工作。审理工作提前介入,在检查过程中提前对文书制作进行指导,减少返工。对证据收集、定性处理等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减少分歧。同时做好与相关科室、县局稽查局沟通,确保各环节工作衔接顺畅、案件处理程序合规、合法。同时,做好审理台账登记工作,对机内外案卷流转情况、文书制作等进行详细记录。
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质效。自行开发稽查案件预审平台,完善预审工作流程,相关科室、县局稽查局配置高拍仪,将稽查纸质档案电子化,有效解决了资料传递中存在的空间、时间、成本等问题。
四是统一案件处理处罚尺度。集中审理权限后,对同一类案件的处理、处罚尺度尽可能保持一致,对行业性、专项性检查案件由集体讨论进行处理。
五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电子数据加密工作,数据传递尽可能采用点对点式传递。注重痕迹管理,填写资料传递交接单和交接清单,避免案卷资料在传递过程中遗失。
六是业务学习常抓不懈。审理岗位人员加强税收、财会、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学习,在2015年省局稽查局岗位技能达标考试该局审理岗位达标人数2人,达标率100%,全市审理岗达标率居全省第二名。
(铜仁市局稽查局 唐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