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空气监测网2016年建成 将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27.08.2014  14:02

  日前,贵州省环保厅下发《 贵州省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 方案 》,2016年1月,贵州省将按照 空气质量 新标准要求完成全省空气监测网建设,并及时向百姓发布 PM2.5 监测结果。  根据《方案》,今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毕节市、安顺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完成全省城市空气监测网建设和监测工作。2015年,所有县(市、区)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完成全省空气监测网建设和监测工作。2016年1月,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完成全省空气监测网建设,正式开展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方案》要求,各城市要在建设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联网设备时,同步建立本地区空气质量实时信息发布平台。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建立省级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相关市(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要完善现有的市级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本地区第三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具体发布内容包括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二氧化硫 (SO2)、 二氧化氮 (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 臭氧 (O3)和一氧化碳(CO)等6项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 空气质量指数 )指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