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先行,守住最美多彩贵州
12.02.2015 11:1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年时间很快过去了,贵州在快速前行中生态环境变化如何?两条底线到底守得好不好?2月初,记者来到贵州,所见所闻无不表明:贵州用法治的力量引领生态文明,向总书记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今天的贵州,发出“多彩贵州拒绝污染”强音,推进“12件环保实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阳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提高9.8个百分点,贵阳、遵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验收。淘汰落后产能729万吨,建成126个重点减排工程。启动实施县乡村造林绿化三年规划,营造林454万亩,治理石漠化105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223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9%。
2014年贵州全省经济生产总值925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8%,经济增速位居全国第2位,且连续4年居全国前列。事实证明,既要发展又要生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碧水青山,只要思路明、讲法治、用心做,是完全能做到的。
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充分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关心厚爱,充分感受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福祉。这正好映证了人们对贵州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山好水好人更好,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
贵阳的“大水缸”变清了
近年来,贵州省各级人大机关紧紧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为地方立法引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0%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关,构筑起一道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火墙。
2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贵阳乌当区阿栗村的渔梁河一级水源保护区。这里离贵阳市区约1小时车程,被称为是贵阳人民的“水缸”。
一进村口,只见路旁到处树着“留片青山绿水给你我”的宣传牌,十分醒目。宣传牌旁的搬迁进度表,一目了然,提示着这里正在进行搬迁。乌当区生态文明局局长郑华介绍,2010年市人大就出台了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去年7月实施,这都是开全国生态保护法规之先河。有法规保障,我们正在还渔梁河一片洁净,共同保护贵阳人民的“水缸”,区政府正在组织居住在渔梁河沿岸的居民搬迁。
村支书曾晓平是土生土长的阿栗人,她感受最深,“阿栗村的特产是杨梅,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城里人就到村里来采摘,由此也带动了渔梁河沿岸的农家乐生意,大大小小有60多家农家乐,所有吃喝留下的污水、垃圾都往河里倒。不仅如此,每家每户都用露天的茅坑,一到夏天就臭得要命,渔梁河简直就是一个垃圾场,鱼也越来越少了。”
搬迁工作从去年9月开始,刚开始时,村民们有些接受不了,留念在渔梁河边的熟悉生活,舍不得放弃农家乐每年的可观收入。条例出台实施后,村干部挨家挨户向村民宣讲,宣传生态文明保护的重要性,宣讲搬迁后给村里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带来的好处,用美好的生活与环境打动人心。
随着宣讲活动的深入,加之一些老党员的带头,村民们也就慢慢接受了。75岁的汪国华原来在渔梁河桥头搞了个农家乐,年收入近10万元。条例实施后,他主动把农家乐关了。“我是老党员,又在村里干过支书,我不带头,其他村民更不会搬。”
“区政府一边组织搬迁,一边积极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开展环保宣传,定期清理河道,实行巡查制度……”说起这些措施,郑华就滔滔不绝。
郑华指着路边的排污管说,“你看,像这样的排污管已建了3000多米,除收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污水,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里外,地表水也不会直接流入河里了。”
站在渔梁河岸边,一眼望去,河水清澈见底。“现在河里连钓鱼、游泳、烧烤都不允许了。”“每天有专人对渔梁河取水点和上流进行日常巡查,清理河道的漂浮物和垃圾。”“现在又能看到河底了,鱼儿也回来了。”……看到记者来到阿栗村,村民们都围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抢着说变化。
2月4日,正值立春,一年最美时节的开始。不待冰消雪释,便“柳色早黄浅,水文新绿微”了。 从村民对环境改善的真情赞许中,从渔梁河里鱼儿的欢快流动中,记者真切感受到贵州的好生态让春天更美、人民更舒心。
“未来的渔梁河将绿草茵茵,碧水微澜。乌当人将以不变的决心、持久的恒心,保护饮用水源,让贵阳人喝上洁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离开阿栗村时,曾晓平一再邀请记者有时间再来阿栗村看看,喝一喝渔梁河的水,看一看迁进新居的村民。
改革先“河为立法”提供“样本”
素有母亲河、美酒河、经济河、文化河、开放河美誉之称的赤水河,是迄今长江上游唯一一条没有拦河筑坝、自然流淌的支流,因其独特的自然生态、优美的人文景观、丰富的资源储量、悠久的历史文化而享誉全国。在贵州,没有哪一条河的环境保护这么受到各方关注。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曾提出,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茅台的生态环境,一定要全力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为保护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防止长江流域水污染,保障名优白酒生产环境安全,2011年10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出台。条例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对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等制度作出了相应规定。这是贵州立法保护重要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具体实践,同时也为贵州省生态保护建设促进条例的起草提供了实践经验。
从2012年起,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带队,连续三年开展了“为了赤水河的明天——贵州环保行”活动。参加过环保行活动的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蒋可还清晰记得2012年的场景:茅台镇三条排污沟的污水、百姓生活污水以及酒厂的生产废水都流入赤水河,河面呈油状,有的还已发黑;不少酒厂无证取水,导致赤水河水量大幅减少。
在采访中,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负责人还给记者讲述了发生在环保行中的这样一件事:当时,正在修建的仁赤高速公路,由于个别路段的施工方未按照正常方案施工,致使开挖出的土石方滚落到赤水河,阻截了河道。检查组当时就及时制止,等检查组再次近回该路段时,看到施工方已将开挖出的土石方固定住。
三年来,随着人大对赤水河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工作的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强和深化推进。如依据赤水河生态保护的实践参照,省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11个配套文件,还有1个文件正在研制。12个文件均旨在复制赤水河治理模式到全省其余的乌江、沅江、都柳江、牛栏江、横江、南盘江、北盘江和红水河7大水系中去(去年也在乌江实施,今年将在清水江实施)。再如,在贵州境内赤水河沿岸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总治污能力达到每天12万吨,也就是说,在贵州境内,每天至少可减少向赤水河排放污水12万吨。
今天的赤水河,水变清了、岸变绿了、景变美了。对赤水河成功治理的意义不仅在此,更在于它为生态文明立法提供了经验。赤水河也因此成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之先“河”。
生态文明立法不止于一条河
1月28日,贵州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指出,要“以促进环境保护为核心,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
短短的一段话,背后却凝聚着贵州省各级人大近几年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
从2009年10月,贵阳市率先在全国颁布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到赤水河等一系列流域、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单行条例,这些扎实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为贵州省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经验。
2014年5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并于当年7月1日实施。作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法,条例在诸多方面体现了开创性和地方性:确立了政府、企业、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突出了加强生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强调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环境信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制度。这些内容,国家都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贵州的大胆探索,为国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法律提供了借鉴。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霞介绍,“条例的很多内容都来源于我们先行先试所积累的经验,如条例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
接着,全国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向记者讲述了一起公众参与的典型案例。有三家陶瓷公司排放污染大气,导致周边种植的粮食大幅减产,被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志愿律师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调解结案,法院裁定污染企业限期整改,整改过程及整改后的运行都由公益环保组织进行监督。当地环保局的态度也很明确,“以后这三家企业的环保整改措施都要有第三方监督者的签字,我们才能验收。”
陈敏尔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着力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着力在“治”上下狠劲。着力在“建”上求突破。着力在“管”上出实招。坚持零容忍、下重拳、出狠招,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态环保不作为、乱作为。
作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组长,龙超云表示,天蓝、地绿、水净,是每一个人追求的梦想。让梦想照进现实,我们的立法将继续围线坚守两条底线,由“经济优先”向“生态和经济相协调”转变,以新《环保法》为准绳,形成贵州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法规体系,让立法引领和推动多彩贵州、美丽乡村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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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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