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 促改革 稳推进
【改革追踪看落实】
立良法 促改革 稳推进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纪实
“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这个具体要求,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向。
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努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依法履职三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抓落实,截至目前已经通过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66件,还有11件法律草案正在审议中。
“这些法律绝大多数是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其中很多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重要改革举措明确提出的立法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表示。
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独生子女”从此归于历史,中国进入了“全面两孩”的新时代。
从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到立法机关完成修法程序推动改革落地,只用了两个月时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改革与法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修改法律,为改革护航。
——修改立法法,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立法制度的各项要求,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
——制定国家安全法,与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相衔接,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修改食品安全法,围绕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改革就是变法,全面深化改革就意味着全面变法。”梁鹰说:“近年来,我们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呈现出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