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五项措施建立快速立项程序,服务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对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服务功能,促进全省大数据产业的加速发展,省质监局成立了由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贵州省大数据标准化工作组,对大数据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日,省质监局向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印发了通知,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标准制修订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快速立项、简化程序的原则开展大数据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大数据标准制修订。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中制修订标准需求,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充分发挥标准对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二是采取快速立项程序支持大数据地方标准立项。涉及大数据的各类标准立项需求,各单位可随时向省质监局直接提出,打破每年年初集中申报和逐级上报的惯例。省质监局在收到大数据制修订标准的立项申请后,对符合标准立项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立项计划。三是加大对大数据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级质监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给予积极的支持和服务,免费向标准编制单位提供制修订标准的格式模版,免费提供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其他省份地方标准的资料检索,指导编制单位做好标准草案编制工作,提供对相关指标测试和验证的快速高效服务。四是精简工作流程和缩短大数据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时限。编制单位提供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后,省质监局将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向技术专家征集意见的程序同时进行,精简地方标准工作流程,征求意见时限比正常程序缩短50%。五是加大对申报大数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指导和帮扶。省质监局在收到大数据国家标准立项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标准委呈报。帮助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完善资料,争取国家立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