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咏竹同志主持召开厅第三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

20.06.2017  15:05

  按照省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瑞民副省长指示要求, 6月16日上午,受厅党委委托,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巡察办主任陈咏竹主持召开省厅第三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咏竹同志代表省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三批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围绕巡察的主要任务、程序、方法、纪律要求等重点内容,对巡察组的同志进行了培训。公安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巡察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相关领导参会。

  咏竹同志指出,巡察是巡视工作向省以下党组织的延伸,是从严治警严管队伍的重要举措,是督促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是推进作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巡察组同志务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副省长、公安厅长郭瑞民关于做好公安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问题导向,推动省厅巡察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坚定政治方向,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政治责任,深入了解党委领导作用发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等方面情况。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巡什么、怎么巡、如何巡出实效”这三个问题开展工作。要突出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严格把握政策,找准要害,发现典型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狠刹不正之风。三是要熟悉流程,把握要领,确保巡察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方法得当。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进驻时间、步骤、程序、方法等开展工作。

  咏竹同志强调,巡察组同志要加强学习,迅速适应巡察工作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树立巡察队伍公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恪尽职守、不辱使命,高质量完成厅党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巡察组将于下周进驻遵义市、毕节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