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第一书记作用 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01.09.2015  09:18

               

 

党的十八大上重申:在 中国共产党 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 和谐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前,距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时间节点只剩5年时间,为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布局,中组部、农办、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推进精准帮扶工作,实现贫困地区脱贫发展。 以往的扶贫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很好的延续性,没有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精确识别,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却没有达到预期的帮扶效果。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有力地推动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由于机关干部到村任  “第一书记”具有政策、信息、人脉、资源和思维灵活等优势,能为农村改革发展想办法,提供新思路。  要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第一书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在扶贫工作中实现精准帮扶,发挥“第一书记”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做好以下三点,确保“第一书记”制度落到实处: 一、落实“第一书记”保障制度。各机关单位要对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干部予以全力支持,要及时了解到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待遇保障制度,使“第一书记”能够安心工作、积极工作、努力工作。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同级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 二、落实“第一书记”激励制度。各机关单位要对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干部,在生活上关心、在工作上照顾、在政治上关怀,建立一套完备的激励机制,格执行对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选派干部优先提拔、优先重用制度,在选派干部中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落实“第一书记”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搞好“第一书记”季度、半年、年度和任期评比,建立健全科学的评比方案,既看硬指标,又看软实力。同时,明确规定贫困村不脱贫,“第一书记”不撤离,给“第一书记”戴上“紧箍咒”,使“第一书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精准扶贫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