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通报25名“第一书记”未到岗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7日电 日前,从江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通报了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村级“第一书记”到岗情况,共有10名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15名村级“第一书记”未到岗,作一次提醒,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
为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深入开展,及时了解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落实情况,2015年8月19日,从江县委组织部于对115个驻村工作组及成员和145个行政村的“第一书记”在岗情况进行电话督查,共有10名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15名村级“第一书记”未到岗。通报要求有关单位和驻村干部引起重视。对此次电话抽查中不在岗的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所在单位要对不在岗做出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县委党建办。此次反馈的情况只作一个提醒,不计入绩效考核,但下次督查还出现未到岗的情况将进行通报,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驻村干部的责任,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从江县要求:一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派出单位要关心下派干部的驻村工作,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驻村干部的工作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乡(镇)党委要督促各驻村工作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严格驻村干部考勤,加强对驻村干部管理。各乡(镇)要在9月8日前组织召开一次由挂片领导、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与驻村工作组及“第一书记”的见面会,再次组织学习有关驻村工作文件和选派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文件,明确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乡(镇)、村各方职责任务,确保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知晓率达100%;村“两委”要安排落实好驻村干部的食宿问题;驻村工作组要建立驻村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每月底将当月工作情况报乡(镇)党委,并将当月工作实质以适当形式在所在村进行公示;驻村干部要做好民情日记,民情日记将作为走访群众的具体体现,每月填写《驻村工作纪实表》,每月底将当月工作情况报乡镇党委、派出单位;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是因事因病等请假的,1-3天由驻村工作组组长审批,4-7天由乡(镇)党委审批,7天以上由县委组织部审批。一律以书面形式请假,交乡(镇)党委备案。
二是加强驻村工作保障。派出单位要积极帮助驻村干部创造条件,为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交通等补贴,切实保障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的办公等必要经费,支持派出干部办实事。县级已将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省级补助经费下拨到各乡镇,各乡镇、各驻村工作组要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驻村队员要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务必吃住在村。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脱岗或“两头跑”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驻村干部责任。对以乡镇干部包村或部门联系村代替驻村工作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负责人责任。县委党建办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督查发现不在岗的驻村队员,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同时取消该驻村工作组评优资格。
四是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培育和宣传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典型,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党建办下发的月工作要点,及时将开展驻村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建办。对驻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要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通知要求,各乡(镇)将文件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于9月15日前报县委党建办。(吴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