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黔教办函〔2016〕86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参与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将于2016年11月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顺利开展年会准备工作,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校,请认真学习领会,做好参会材料准备组织工作,并按时报名,积极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材料: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每所高校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荐项目各1项。
2、报送材料时间: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各高校推荐的学术论文、展板内容及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报至我厅高教处。(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于2016年6月13日前将各高校推荐的学术论文、展板内容及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报至我厅高教处。(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3、参赛具体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生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国大学生创业网,网址 http://chinadxscy.csu.edu.cn/ )
联系人:黄娟 电话:0851-85280513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