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沪召开

08.10.2014  14:16

   

9月20日—2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承办的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上海浦东举行。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张德江委员长提出的要求,总结交流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讨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会议并讲话。韩正表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对于地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破解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王晨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并指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着力点:一要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二要着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对立法决策、立法起草的主导,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三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我们的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就新形势下处理立法与改革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发挥人大在立法中主导作用和修改立法法的几个问题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较大的市、5个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法制委或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参会人员约200余人。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禄智明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良等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