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布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目标

17.01.2015  15:06

  明年,我省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

  昨天,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将继续加大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城乡结合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边远山村儿童入园问题。

   每年新建、改扩建

  1300所乡镇和村幼儿园

  在实施的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贵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意见制定了目标任务。

  即计划到2014年底,新建、改扩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公办幼儿园300所,村幼儿园1000所,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4%,新增学前专任教师5000人;2015年底,新建、改扩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公办幼儿园300所,村幼儿园1000所,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8%,新增学前专任教师5000人;2016年底,新建、改扩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公办幼儿园300所,村幼儿园1000所,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新增学前专任教师5000人。

   发展公办幼儿园

  中小学闲置校舍优先利用

  据了解,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其重点是发展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公办幼儿园。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布局。

  考虑城镇化进程、移民搬迁、行政区划调整、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单独二孩”等因素,预测学前教育需求,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等情况下,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此外,城镇小区要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今年12月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享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接下来,我省还将制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到今年底前,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关政策,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

  与此同时,通过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形成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