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新旧“38条”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第二部分)

03.04.2018  13:41
第二部分   评估概述       (一)评估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出台了许多重要的政策和制度。民营经济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贵州省在2011年、2016年相继出台了两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外界简称:民经“38条”)。
        2017年7-9月,受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委托,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资信)就“贵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两个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现场评估。
      (二)评估目的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心真意、真抓实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更好地助推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梳理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
        (三)评估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估以黔党发〔2011〕10号文件和黔党发〔2016〕16号文件为对象和范围;以两个文件总体落实情况,逐条政策措施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和企业获得情况为评估内容。
        (四)评估指标
        1.黔党发〔2011〕10号文件的评估指标。以黔党发〔2011〕10号文件涉及的38条中的36条(不包含第1条:重要意义和第2条:指导思想),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设置指标(详见附件1)。
        对应36条具体内容,评估组按照专家现场调研的综合评估法,对每个指标按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较差1分划分五个等级,由各评估专家进行分析和评判,按总评估值=总分/180×100%,换算为百分值得到整体评估结果。
        2.黔党发〔2016〕16号文件的评估指标,以黔党发〔2016〕16号文件涉及的38条具体要求作为评估工作的主要指标(详见附件2),分为部门贯彻执行分值与企业获得分值,38项指标分值由部门实施分值与企业获得分值按7:3加权平均取得,每个单项占5分,5分为优秀,4分为良好,3分为合格,2分为不合格,1分为较差。按总评估值=总分/190×100%,换算为百分值体现整体结果。
      (五)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取现场调研分析评估与问卷调查统计分析评估相结合的综合分析评估方法进行。
        1.对责任单位逐一进行现场调研。以文件涉及的全部责任单位为评估调研对象,涉及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等34个部门以及9个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等。通过召开座谈会,收集相关资料、文件等,对各个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核实,全面了解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对政策实施对象(民营企业)进行座谈沟通和问卷调查。在各地区分别召开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交流意见,全面了解企业的政策获得情况。
        3.评估组按照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要求,分赴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34个省级政府部门,召开政府部门、民营企业等参加的座谈会40余场,对1500余户民营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回收企业有效问卷1167份。

        4.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通过汇总资料、核实情况、统计数据、综合分析、评价打分、专家评审和论证,最终完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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