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第五督查组赴黔西南州开展督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于2016年5月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督查。其中,第五督查组一行7人赴黔西南州开展为期两周的督查,以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对黔西南州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查,并对已完成整治的围山湖、兴西湖、木浪河三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
督查组于19日晚上12点抵达住所,20日下午,与黔西南州政府召开座谈会,副州长李杰向督查组汇报了黔西南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黔西南州部署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5月21日至22日,督查组集中审核了黔西南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档案资料,从州县政府安排部署、方案制定、领导重视、信息公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及整治落实等方面,逐项对照检查。
5月23日至25日,督查组集中对黔西南州围山湖、兴西湖、木浪河三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通报黔西南州三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15个环境问题,黔西南州通过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实际分类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在环保部通报的15个问题基础上,黔西南州举一反三,对围山湖一级保护区内231户居民实施整体搬迁并拆除房屋;对兴西湖一级保护区内7个自然村寨282户居民实施搬迁,拆除房屋310栋并进行复土;完善了三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隔离设施和标示标牌。
督查组通过对照整改前后图片资料,采取地图定位的方式,深入实地,对每个问题精准督查、仔细核实。督查组一致认为,黔西南州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近年来,黔西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州委书记、州长就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成立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亲自抓落实。黔西南州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深入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逐一落实整改,科学划定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逐步完善了保护区隔离设施、界碑桩和警示标志,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围山湖二级保护区存在石材加工点环境问题,督查组向州政府送达了问题交办单,要求州政府立即整改,于5月31日前对该违法项目依法取缔。黔西南州立说立改,及时组织力量对该加工点依法取缔。5月31日,督查组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对围山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给予肯定。
在各县饮用水水源地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强调,当前黔西南州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历史欠账多。按照年度内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目标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限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按照督查组反馈意见,黔西南州照单全收,立说立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督办,迅速加以整改,确保各项环境问题按时限要求全部清零,并将各项工作整改进度情况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