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贵州省第八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内各高校:
公益广告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举办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贵州省第八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展现多彩贵州丰富旅游资源,传播文明旅游理念,鼓励、倡导旅游者文明出游,促进旅游从业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全方位打造“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旅游品牌。
二、 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活动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
(一)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明办、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贵州省广告协会;
(三)承办单位: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告营运中心、贵州天马传媒有限公司。
三、 大赛命题
本届大赛以“文明旅游”为主命题,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进行创作:
(一)文明交通
在旅游时,爱护车站、机场、码头、公路、铁路以及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的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讲求以礼待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礼让行人,不随意变道,不乱按喇叭,不车窗抛物,不车内吸烟,不酒后驾车等。
(二)文明住宿
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宾馆、酒店、乡村客栈、旅店的服务工作,让游客住的舒服、安心。
(三)文明餐饮
一方面,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单位要做好自律,做放心食品。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不合格食品,保障游客吃的安全放心。另一方面,挖掘贵州地方饮食特色,展现贵州丰富的美食文化。引导游客用餐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提倡按序排队,节俭用餐。
(四)文明娱乐
一方面,提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方式,自觉抵制低俗娱乐项目,观看演出遵守秩序,不高声喧哗评论;另一方面,强化联合执法,加强旅游演出市场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杜绝非法演出。
(五)文明购物
一方面,理性消费,花钱量力而行。遵纪守法,拒绝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等。另一方面,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六)文明游览
一方面,倡导旅游从业者爱岗敬业、以礼待人,践行“以人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服务好游客,做到“微笑”服务,让人“游之舒心”。另一方面,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要尊重旅游目的地居民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要保护文
四、 作品报送时间
2016年6月15日——9月15日。
五、 征集方式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分别征集平面类、视频类、广播类等三类作品(标准要求见附件)。由各市(州)宣传部(文明办)、省各相关单位、高校、广告协会以及社会各界,通过采取集中创作、委托设计、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其中,平面类作品报送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告营运中心;视频类、广播类作品报送贵州天马传媒有限公司,报送要求见附件。
省文明办组织评审参赛作品,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在确保相关权益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各类参赛作品列入“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无偿进行公益展播和宣传,大赛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宣传权、出版权以及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且不额外支付酬金。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方力量,广开社会资源,广纳社会贤才,发挥行业系统特性,充分调动各地方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的积极性,创作并择优推荐报送公益广告作品;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好作品征集大赛活动,及时报送作品;教育部门要广泛组织高校广告设计、艺术、传媒等有关专业的师生,围绕主题内容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省工商局要指导广告协会发动会员单位和广告公司,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精心制作公益广告;省通信管理局要组织各大通信运营商、新媒体运营机构制作和宣传公益作品。公益广告大赛期间,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媒体以及各类社会媒介要按照组委会要求,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等持续刊播大赛征集宣传和优秀参赛作品展播,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狠抓作品质量,积极弘扬正能量。要选准角度、以小见大,灵活运用群众语言、身边事例、生活画面等各种表现形式丰富作品文化内涵,提高制作质量,做到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叙事合理,创意新颖,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主题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参加过往届贵州省公益广告大赛,以及因专项活动定制而不宜进行广泛长时间刊播宣传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大赛。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创作要求。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版权无争议,未在公开场合播放、未在其它比赛中获奖、未大范围公开使用。公益广告作品中不得出现行政区划地名、单位、作者姓名、单位图标等与本次大赛内容无关的元素,如不得有“贵阳市”、“某某作品”等字样。参赛作品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作品制作本人或推荐单位负责。
附件:
1、作品标准和报送要求;
2、大赛奖项设置;
3、作品登记表;
4、大赛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