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文昌阁和甲秀楼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

14.02.2017  10:05

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批复同意文昌阁和甲秀楼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和甲秀楼文物保护规划(2012-202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头寨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2012-203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阳明洞和阳明祠—阳明洞文物保护规划(2015-203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阳明洞和阳明祠—阳明祠文物保护规划(2012-2025)》(以下简称《规划》),由省文化厅印发对社会公布。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将相关《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并与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省文化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的监督指导和帮助支持,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