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07.07.2014  10:44

  黔教办高〔2014〕315号


贵州大学、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为加强普通本科高校与新闻单位的合作,探索高校与新闻单位人员互聘制度,提高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质量,中宣部、教育部于2013年秋季学期启动了新闻单位与高校新闻传播院系人员互聘“千人计划”,目前有214名编辑记者在高校兼职或挂职任教,98名高校教师在新闻单位兼职或挂职交流。为全面推进互聘交流工作,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互聘交流工作覆盖到开设新闻学本科专业的所有普通本科学校(贵州4所)。


  现请贵州大学、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4所学校按要求选派新闻传播院系骨干教师到有关媒体兼职或挂职交流,每所高校安排不少于1名,时间1年。原则上安排脱产挂职交流,挂实职,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参与一线采编工作,切实增强实效。入选教师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有较为突出的业务能力,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担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专业专任教师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请上述4所高校与7月9日下午15:00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传真至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 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入选高校教师名单


  联系人:顾鸿        传真号:0851-52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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