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党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
——编者
在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第一条就提出,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首要任务向全党布置,这还是头一回。党章自我们党诞生之初就已有了,为何今年尤为重视,把尊崇党章作为2016年重要任务向全党布置?
首在尊崇党章,纪律挺在前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在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号召;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他都对学习贯彻党章提出要求。而今年的六次全会上他更旗帜鲜明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又一次重申了党章的重要地位。
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是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根本遵循。党章总纲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事实上,作为一名党员,一些人入党之后,几乎很少去看党章、学党章、用党章,党章上的规定对不少党员来说成了一纸空文,治党管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普遍存在。
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挺革曾给记者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一个拥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并不是驾龄越长就越能熟练地记住交通法规的每一条内容,就越不会触犯交规;相反,驾龄越长反而越容易忘记交规,更需常回头去翻翻。党员也是如此,不能因为入党时学过党章,就以为自己很熟悉党章里的各项规定,应经常学习党章,时时用党章约束自身言行。
用党章党规党纪来治党管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表现。只有将关口前移、防线筑牢,一发现党员出现与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相背离的苗头性倾向,就立刻咬耳朵、扯袖子,才能避免小错演变成大错,最终滑向腐败深渊。
“过去,纪检监察部门反腐时存在一种错误倾向,只有涉案金额大到上百万乃至上千万,够得上移送司法机关才立案侦查。”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告诉记者,“十八大以来,我们根据中央的要求调整了执纪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凡收到举报必核实,即便举报不实也要与被举报人谈心谈话,提醒他们以此为戒;对违纪者按其违纪程度不同给予恰当处分,力求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很多苗头性问题遏制在了萌芽状态,这从根本上来说是保护了我们的党员干部。”
深度“体检”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这对各级党委和纪委新的一年贯彻落实六次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要求。
党章第37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其中,“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各级党委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就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中央的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10日刊发的《巡视是政治巡视 不是业务巡视》一文指出,“巡视是政治巡视,最大的政治就是落实党中央的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些内容在各单位年初报告和年终总结的黑体字部分都有。黑体字不能是套话,都要有硬碰硬的实践支撑。当前,依然有一些地方、部门和央企、金融机构党组织,只是把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写在纸上,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挂在嘴上,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负起责任。巡视结果证明,一旦在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中央精神方面不坚定、不坚决,或者说一套做一套、贯彻一半放一半,必然导致在发展方向、管党治党、选人用人等方方面面跑偏,影响制约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
因此,新的一年,各级党委和纪委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可以在巡视中体现,通过政治巡视的严肃性强化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今年以来中央部署的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情况,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一级管一级,确保中央政令延伸到各级基层党组织。
问责紧上一扣,倒逼执行到位
有权就有责,权责须对等。过去,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只看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很少有人意识到还承担着与权力相同分量的责任。
2014年,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因在任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发生严重贿选,被中央纪委立案审查、开除党籍,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个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2015年,中央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了彻底调查,两起案件涉及人数均高达400多人,凡违纪者均被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失责必究的鲜明态度。
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850余个单位的党委、纪委和1.5万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任内连续发生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被免去职务;湖南省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因其在任期内,临湘市长、公安局长、检察长3人严重违纪,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通过一案双查、强化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让各级领导干部意识到,不牵主体责任“牛鼻子”就要“挨板子”,履行监督责任“掉链子”就要“摘帽子”。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在问责领域,还存在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等问题。党建专家指出,要实现问责常态化、持续形成震慑,有必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忌问责时标准不一、宽严悬殊,使得问责的权威性受到质疑。要通过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确保党章党纪党规执行到位,一把尺子量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