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专用公路交通管理调整 机动车辆依规开放通行

16.02.2015  19:00

新华网宜昌2月16日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封闭运行逾18年后,三峡专用公路的通行管理有了新规定。16日,三峡大坝所在地湖北宜昌公布了《关于加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限制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3月1日起,机动车辆可以依照规定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部分禁止通行的车辆除外。

通告显示,此次进行交通管理调整的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是指东起长江路、西至大象溪的三峡工程对外专用公路及其出入口匝道和限制区内的其他道路。通告施行之日起,机动车辆可以依照规定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

通告中同时明确,非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小型及微型面包车、铰接式客车、挂车、教练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除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周边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中型及以下载货汽车外,其他载货汽车禁止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

记者了解到,允许通行车辆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时,应当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和安全检查,凭备案卡或登记单并接受安全检查后通行。同时,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的规定,服从辖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三峡集团公司保卫部门的管理,按规定的线路通行。营运性中型、大型客车不得在2时至5时通行。货车不得在6时至19时通行。

三峡专用公路东接宜昌城区,与(武)汉宜(昌)高速公路相连,西至三峡坝区,是坝区连接外部的唯一陆上通道,自1996年10月建成通车后,一直采用全封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