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对贵阳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考核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13.08.2015  19: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作出的“四个切实”、“四个一批”、“六个精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贵州省以乡(镇)为单位创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工作方案》(黔扶通〔2015〕67号)、《关于强化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组织保障建立三级联动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黔扶通〔2015〕74号)及《关于以乡(镇)为单位创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工作开展考核验收的通知》(黔扶通〔2015〕79号)要求,2015年7月30日--8月5日由省扶贫办牵头,组织调配市(州)扶贫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成立1  个平台审核组和3个现场检查组对全省以乡(镇)为单位创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工作开展考核验收。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工作考核验收按照《关于以乡(镇)为单位创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工作开展考核验收的通知》(黔扶通〔2015〕79号)“包任务、保完成;包进度,保质量;包督促,保成效”的要求,采取100分制对创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档立卡档案、三是基础信息登记、四是帮扶信息登记、五是脱贫信息登记。考核结果总分高于90分的为优秀,80-90分的为良好,70-80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应用:一是各阶段考核总分低于80分,暂缓下达项目资金。二是考核验收总分高于90分,计入年末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成绩,给予相应绩效考评项目资金奖励。

目前考核总体评价省扶贫办尚未公布,但就现场检查组(第二组)对贵阳市第一阶段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开阳县南江乡、禾丰乡的考核检查情况来看仍存在大量的问题急需整改:一是县、乡、村表三大版块存在填写内容质量不高,缺少个别要素,对总体情况、帮扶分类、帮扶规划、急需解决的问题表述不清、数据分类不够细化、过于简单,编制质量有待完善。二是纸质档案与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数据有不一致的现象存在。

8  月5日各考核组统一集中向省扶贫办领导汇报考核验收情况,在会上总经济师杨宏就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以来,从各市(州)创建示范点的领导重视程度、思想认识高度、组织保障形式、具体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针对各地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建档立卡各项指标的补充完善、逻辑关系等细节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6月2日召开的贵阳市扶贫工作推进大会上,省委书记陈刚曾作过重要讲话。陈刚说:不要上头热下头冷,没有实的东西,特别是县、乡两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从信息平台上看,帮扶计划、村情等不符合省办的要求,没有体现贫困的状况,要完善,要把示范点建到位,不要把示范点建歪了,要更加精准,为下步工作夯实基础。要把乡镇党委、政府发动起来,这不是扶贫一家的问题,建好后是今后整个县扶贫工作的平台,要引起重视。

 

8月6日上午,贵阳市农委(市扶贫办)副主任刘光荣召集扶贫工作相关处室开会,第一时间听取了此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工作考核验收的整体情况,并立即向主要领导作了汇报,根据主要领导的要求和第十次主任办公会的安排,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第一,从8月7日起,对开阳县南江乡、禾丰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全面复核。市级复核贫困户总数的10%、县级复核贫困户总数的20%、乡级复核实行全覆盖,不能遗漏一户贫困户。

第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第二阶段工作(整体推进阶段)。首先,开展现场培训,培训范围包括各区(市、县)扶贫办主任、业务科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农业中心主任,培训地点就设在南江乡;其次,实行包保责任,由农委(扶贫办)班子成员包保区(市、县),相关处室包保到乡、责任到人;立即拟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督促、指导相关事宜。

第三,强力推进遍访帮扶工作:首先,突出重点,确保完成150个贫困村“减贫摘帽”、1.44万扶贫对象脱贫;其次,36位市领导结对帮扶贫困户的短、平、快项目必须于8月15日收集整理完毕报市扶贫办审核;第三,已下拨的15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个村10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管好,用好此笔资金,让其充分发挥效益;

第四,在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遍访帮扶工作小结。